關于開展 “微笑服務大使”評選活動的通知
為提高中心及酒店服務水平、優(yōu)化員工服務意識,營造規(guī)范化、親情化的服務氛圍,為客人提供更加個性、細微的感動式服務,增加客人對中心及酒店的滿意度和歸屬感,打造服務品牌形象,特開展“微笑服務大使”評選活動,具體安排如下:
一、活動宗旨:
把微笑服務、感動式服務當作奉獻給客人的禮物,把超越平凡的微笑當作經營法寶,讓客人在入住期間有驚喜、有感動,打造“感動服務·微笑花園”的中心及酒店服務品牌形象。
二、活動要求:
1、 將“感動服務·微笑花園”作為全體職工的工作職責,并貫穿于中心與酒店服務的始終。
2、 各部門應大力宣傳開展評選“微笑服務大使”的意義和推行微笑服務、感動式服務的重要作用,動員全體員工感動式服務,積極爭做“微笑服務大使”。
3、 各部門需根據活動要求,上報給客人帶來驚喜與感動的細微化服務、感動式服務案例。
三、評選辦法:
1、各部門按照實際人數的5%--10%進行推薦,并填寫《微笑服務大使評選表》(后附)。
2、部門或參評員工上報具體事例并遞交微笑服務、感動式服務的書面材料(包括客人表揚信或部門推薦信等)。
3、考核小組結合《微笑服務大使評選表》及書面材料對參評員工進行考核。
四、評選范圍:
入職三個月以上(含三個月)的一線主管級以下所有員工(不含主管級)。
五、評選依據標準:
1、遵守酒店員工手冊,嚴格遵守酒店各項規(guī)章制度,工作認真主動。
2、擁有積極的心態(tài),遇到困難能積極面對不回避。
3、擁有陽光般的笑臉,給予客人優(yōu)質的服務。
4、關注個人的儀表及淡妝上崗的專業(yè)形象,服務過程中做到禮貌用語、文明用語。
5、工作責任心及服務意識強,偶有心情不佳,但絕不帶到工作中。
6、遵守酒店的服務標準,積極主動地為賓客提供服務。
7、傳遞正能量,用最真心的微笑服務帶動和感染周圍的員工,為酒店的“優(yōu)質服務”工作營造更加溫馨和諧的氣氛。
8、團結同事,與同事友好合作,為酒店創(chuàng)造更大效益。
9、用心做事,感動客人,多次受到客人表揚,為酒店爭得榮譽者,優(yōu)先評選。
10、為酒店經營管理獻計獻策,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且獲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者評選優(yōu)先。
六、評選小組:
組 長:趙輝
副組長:車曉明、崔艷霞
組 員:陳強、宋妮、楊偉偉、劉莎、張超、王坤、萬志剛
附:《中心及酒店“微笑服務大使”評選表》
二○一九年九月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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